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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人原来是夏小晚的同学陈黎黎。
平时很少和自夏小晚说话,也是夏秀秀的好朋友。
“夏小晚,你来这里干什么?”
陈黎黎抱着胳膊生气的看着她。
夏小晚早就看见陈黎黎了,所以对她的突然袭击一点也不意外。
转过头,”
怎么这里我不能来吗?”
“我不是这个意思,我听说你嫁给了牡丹城首富家的儿子,是啊,要不怎么有钱来这里买手表?不过秀秀都跟我说了,是她不要的人,你才有机会嫁给刘迅的……”
陈黎黎说完得意的扬了扬手臂,转身离开了。
——陈黎黎不是个好东西。
以前在叔叔家里,她和夏秀秀在一起没少欺负夏小晚,没有父母庇护的孩子,加上柔弱的性子,不受欺负才怪呢!
夏小晚这一世重获新生,暗暗发誓一定将这些曾经欺负她的人,都得到报应!
她交过钱,拿着小票回到柜台把手表盒子放到手提包里,手表则戴在手腕上。
根本就没有被陈黎黎影响到好心情。
有手表真好,可以知道时间了,不用再问身边的人几点了!
夏小晚出了百货大楼,想起婆婆让自己买几身衣服,她实在是舍不得,二楼女装转了一大圈,最便宜的衣服也在五块钱以上,要知道八十年代城市里好多人工资也没有几个钱。
她靠做手工,几年下来才攒了三十块钱,糊一个火柴盒才一分钱,一根冰棍五分钱她都没有买过。
昨天婆婆给她的信封里的钱,夏小晚活到现在见过最多的一次,可不能随随便便的花掉。
夏小晚和叔叔家的最小的女儿夏禾最好,夏禾不但学习好,每次夏秀秀欺负夏小晚,她总是将小晚姐姐护在身后。
有一次夏秀秀偷吃家里的鸡蛋,她不承认,说鸡蛋是夏小晚偷吃的,气的王秀梅把夏小晚打了一顿。
当天夏禾放学回来,看见满身伤痕的堂姐,她扔下书包,把睡大觉的夏秀秀拖出来,一顿暴打。
王秀梅罚她跪了半宿,让她承认自己错了,她愣是没有一句话也没有说。
夏志远相信夏小晚是冤枉的,夏禾是对的。
但是叔叔不当家,说话没人听,只能当个鹌鹑窝在那里。
这个妹妹婶子很不喜欢她,但是夏禾学习好,又勤快,王秀梅就算是在不喜欢她,也挑不出啥理由骂她。
更别提打夏禾了。
没结婚之前听夏禾说喜欢绘画和书法,但是水彩和画笔都是稀罕物。
普普通通工薪阶级根本买不起。
只能眼巴巴看着那些经济条件好的孩子在那里画画。
百货大楼紧挨着新华书店,那里有很多书和文具。
夏小晚出了百货大楼就进了新华书店。
新华书店是国营书店,有三层,第一层就有笔墨纸砚,夏小晚朝着柜台走去,低头看着柜台里面的毛笔。
毛笔分很多种,有狼毫笔,是黄鼠狼的尾巴做成的,很有弹性,适合书法和绘画。
羊毫笔是绵羊毛制成的,一下子能吸附很多的墨汁,书写的时间很长,适合写行书和草书。
还有一些稀有的毛笔,比如鸡毫笔是用鸡毛做的,紫毫笔是用兔子的毛做的。
“同志,您要什么样毛笔,我拿给你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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